法律问答

结婚前父母为我买房子,登记人为我和她,离婚后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
2021-03-17 19:1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也就是说,当事人结婚前,在父母没有明确将出资赠与双方的情况下,推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即使是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也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夫妻离婚时,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 1、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