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47岁的女性,左上臂骨开放性骨折,内有固定物。伤了神经,胳膊和手指不能活动,住院40天,现在刚出院,胳膊手指好转。住院时公司已经进行了工作上的认定。什么时候进行故障等级的认定?这是几级?谢谢律师。

2021-03-17 20: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社会保险机构为报销的治疗费用,属于超标准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的费用,其中,超标准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申报医保局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 因工受伤鉴定伤残等级的需要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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