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解协议有效期多久?是永远吗?谢谢

2021-03-17 23:37: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7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2、《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因达成和解协议而时效中止,若不履行和解协议,自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连续计算两年时效。
  • 合同有效期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期的,约定的期限届满合同失效,对双方都不再产生法律约束力。就像当初双方签署合同使合同生效一样,双方同样可以通过一定的行为使合同失效,这个法律行为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失效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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