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上海户口,丈夫的马来西亚人,有14个月的男孩,性格不合适所以离婚,不能协商,怎么能赢得孩子的监护权呢?原本在双国注册过结婚,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1-03-18 06:1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即可,户口的问题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 孩子多大?有条件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