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张工行信用卡,现已到期,欠款三万,而我又无法还款会产生什么问题?

2018-12-27 10: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信用卡逾期的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能还清部分的5%。
    二、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信用卡逾期利息=上月消费额*逾期天数*
    0.0005  在上述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中有三个数,分别是逾期额度、逾期天数以及日息率。下面分别介绍这三个数的含义。
    1.上月消费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信用卡逾期的计算额度不是欠款额,而是上个月的消费额。即,如果你上月消费1万,即使已经还款9999,那么,欠1块也按照欠1万来计算信用卡逾期利息。  所以,尽量不要产生信用卡逾期,否则,若是上月消费额很大,利息计算的基数太大。
    2.逾期天数  因为信用卡逾期利息是按日计算的,所以信用卡逾期天数也很重要。逾期天数是指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
    3.日息率  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日息率是统一规定是,为日万分之五,也就是
    0.0005。
  •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信用卡到期后未还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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