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起诉离婚,男性同意离婚,要求一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62000元,女性离家一年不能支付,法院判决每月支付,判决离婚,男性不服从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理由是不一次支付,不同意离婚

离婚
2021-03-18 15:2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
    其次,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这与其是否上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