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避税导致生育津贴少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公司补足的话,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补足,是产假结束之后补足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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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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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在休假期间即由社保机构提供职工生活费用。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工资,支付方为用人单位或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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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