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因为我前段时间有事,请了20天假,然后公司后面要求我放假休息,还找人顶替了我的岗位,而且也没有和商量过,放假休息也没有商量,找人顶替我的岗位也没有和我商量,都是公司单方面决定,像这种情况我应该要怎么处理,我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8 16:0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之一,比如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等等,则应当补偿;而如果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那就没有补偿。
    2、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补偿;如未经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强行解除,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 如果劳动者因为合同到期后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没有补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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