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后,前夫再婚,而且生了孩子。我们的离婚协议家一百年后归我儿子所有,现在面临拆迁,户主是我的前夫,补偿金有我儿子吗?

离婚
2021-03-18 17:2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有权分得补偿款。 补偿款一般用来买房解决原居住人的居住问题,如果居住人均同意不买房而分割补偿款,也可以。
    如果你姥姥户口在你的住房,她应该能参与分配。比例一般是按人数均分,或者参照实际居住面积的比例。
  • 这要看具体情况。总得来讲,按法律规定要给予合理补偿。如果补偿对你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来。如果给你补偿是不合理的,那么就没有补偿。
  • 前夫死亡以后,如果房产的权属清晰,全部归前夫所有,且前夫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