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写过把房子遗赠给孙子,但他死后一直没有主持正义。这份遗产现在还有效吗?

2021-03-18 20:5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 关于老人遗产孙子是否有份,要分情况讨论。首先,要看老人有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有没有指定部分遗产由孙子继承,如果没有的话,孙子是不能继承老人遗产的。
  •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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