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多年冷战,性格不合,他不同意离婚,我不需要女儿,不需要家,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1-03-19 00:4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的自由包括结婚自由跟离婚自由。
  • 不爱了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婚内感觉不爱对方了,可以以感情破裂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