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收到派出所寄来的信,内容是说他容留卖淫被刑事拘留,但是他的口供里说他有个朋友说是在夜总会工作,被抓那天刚好是去他那个朋友那里玩耍而收到牵连,而他不是住那里的,只是收到牵连,现在被拘留有一个星期了,请问定罪可能性大不大,要被刑事拘留几天?亲属能不能去保释他?拘留期间亲属可不可以去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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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
1、拘留的决定。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2、拘留的执行。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2)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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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4)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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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保释制度,但是设立了与保释制度比较相似的取保候审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嫌疑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3、患有严重疾病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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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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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