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违反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警察负责赔偿,受害者购买仅5个月的新车,不接受修理车辆的损失,要求追加损失费。这个费用上诉后胜诉的概率是多少?

2021-03-19 06:3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 您可以主张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项目。虽然您的车由于此次事故会对您的车的价值造成影响,但是车辆折损费一般只能在您将车辆出售是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如果您的车没有出售,那么折损费是不能以可估量的数额体现的,只是个虚拟损失,法律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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