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的妻子可以继承我父亲的遗嘱吗?他叫我爸爸叔叔。

2021-03-19 10:0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一方死亡时,其所有的财产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遗产包括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的份额。作为死者的妻子,有权继承取得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可以。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除给予符合条件的法定继承人预留必须的份额外,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子。

  •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我国的相关法律可知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只能是遗赠。
    2、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孙子需在继承开始后2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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