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村交界处有土地权属纠纷,村长不处理。村民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纠纷
2021-03-19 10: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邻居之间的纠纷,最好找村上领导去做对方工作,确实不行则可以搜集证据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有纠纷的可以寻求上述机关的帮助。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有纠纷的可以寻求上述机关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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