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如何判决。

离婚
2021-03-19 11:2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当事人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不受6个月起诉期的限制。
  •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 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还处于哺乳期,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