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7岁,在走亲戚的路上,我的摩托车被小汽车撞了,我和妻子没什么问题,但是我的孩子小腿骨折了,责任是汽车的全部责任,这期间,所有者不仅支付了医疗费,还主要向保险公司索赔。我想问一下,孩子的伤不在十级障碍以内。除了看护费、营养费等,还有什么名字吗?孩子这两个多月的索赔多少钱?

2021-03-19 13:1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 积极应诉,拿出证据,对方可能要鉴定伤残等级
  • 你好,是法院给你打的电话吗?可能对方起诉了,可委托律师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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