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于18年1月到期,到6月为止重新签订合同的是2018年6月到19年6月,为了重新签订以前的合同,现在退休,可以要求加倍的工资吗?第二,经济赔偿金,公司以前用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结算,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上奖金、业绩等,可以回收12个月前的平均值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9 17:3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你需要及时结算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维权。
  • 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可以根据工资单或者发放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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