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已经分居两年多了,感情不和,一方不接受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21-03-19 23:1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可以提起诉讼。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对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可以分居为前提,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分居后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的确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果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即使分居两年也不会判决离婚。具体要看双方分居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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