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比如抚养一个百岁老人到逝世,主要抚养人抚养被继承者的时间范围怎样算?20多年前被继承者年富力强时,与全部继承者共同生活的时间算不算继承者的抚养时间?一个与被继承者共同生活20多年的继承人和一个离开被继承者在海外生活了20多年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各应该是多少?用具体数字来表示。谢谢!

2018-12-27 15:3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
    6、符合法定条件的儿媳和女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即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就已经开始了。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分割的时间是不同的。
    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可由各继承人协商决定。实际生活中,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
  •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的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并享受美好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3)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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