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三年没有支付抚养费了。离婚时协商,半年没有支付抚养费就可以把孩子的名字改成母亲的名字。我该怎么办?现在他既不同意付钱也不改姓。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0 01:0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用以前的名字签字,任何人无权干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你还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你要抓紧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两年时间法院就不给执行了。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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