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78岁,乘公交下车时未完全下离,车启动致我母亲摔倒,左转子骨粉碎性骨折,前期治疗费用已由公交公司支付部分,后续治疗及康复要怎么理赔请教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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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受害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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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骨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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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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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