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两个孩子,大的今年16,小的13,3年前法院调停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前妻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300元,到今天为止,对方一分钱也没付,现在该怎么办,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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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应当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均不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事由,则在存在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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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及孩子的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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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了,但是还是会依据实际的支付能力以及经济收入进行衡量,所以依旧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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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