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出来打零时工的,可是现在受不了这份工作,想辞工,工厂里不给批,不让走,而且现在我被赶回宿舍,不让上班,可是又不给我辞工,我该怎么办?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而且我听朋友说我们今天又被签了一份责任状,我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我什么都没签,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吧?

2018-12-27 16:4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否是职工主动辞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单位都应该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应该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想要马上辞工可以跟老板协商,如果老板同意,是可以的,通常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的话,试用期内辞工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书,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到期可以离职。
    若还是不让人走,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会按《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时间一到可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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