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原有一套老单位福利分房,没有房产证,与我母亲离婚财产未分配,过后双方写了份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双方都已签字按手印,但未公证,协议上明确的写出此单位分房归子女我所有,父亲只有维修和居住权,后父亲又结婚,并把再婚的女的户口牵到了此房子下,这套房子下只有父亲和那女的户口,我的早已牵出,现父亲病危,房子又面临拆迁,户口已冻结,父亲又想立遗嘱想把房子给那个女的,我没有同意,没有签字,如父亲病逝,这套房子该属于谁?

2018-12-27 17:18: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人被继承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未尽赡养义务的,没有遗弃、虐待等严重行为,不会丧失继承权
    但有继承权利,不一定就可获得遗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遗产。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应当进行赡养,否则可能会被依法剥夺相关的权利,无法集成到遗产。
  • 立遗嘱有3种方式:
    1、口头遗嘱,此遗嘱效力比较低,一般是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至少2人,才能保证此遗嘱的效力,而且可变性比较大,暂时不推荐。
    2、书面遗嘱,此种方式是遗嘱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只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包括欺诈、威胁、恐吓等,就是有效的,如果要增强此遗嘱的效力,最好去有关公证部门公证下。
    3、法律格式遗嘱,这种遗嘱,排除了立遗嘱人的一定的自主决定权,大体参照法律上关于继承的条款来确定遗嘱内容。
  • 根据理论来说,自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他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都是有效的。
    如果他遗嘱中将房子继承给某人,那么这个人只需要拿这
    1、遗嘱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 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同。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这样的话,只要是你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还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