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去借钱了!过期不还!我说要还债!没有人回来!我的朋友等了一天,没有人回来!打电话说没有钱就把车拖走了!对方答应了!但是没有人回来!我的朋友又给对方发了邮件!我说了车被拖回法院起诉了!对方没有回邮件!结果,汽车被拖走了!中途报告说朋友偷了车!我该怎么办?

2021-03-20 09:00: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钱不还报案的话,公安是要能认定为诈骗的才会立案,一般的借钱案件公安会认为为普通民事纠纷不予立案,要认定借钱型诈骗的,必须有证据证实其借钱原本就不想还,以不还为目的的借钱是诈骗行为,如果他有比较大规模的借钱不还跑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或集资诈骗,一般情况下单起的借钱跑路,比较难以认定。 以上是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的解答

  • 1、如果借条系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名,那么肯定可以起诉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借条系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举债,但是该笔资金用于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家庭生活等方面了,即便债务人配合未在欠条上签字,亦应当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夫妻的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婚内债务人,单方对外举债,且该笔资金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依法债务人配偶可以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4、离婚时,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6、《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其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保护交易安全。但是,如果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均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合法的婚姻关系所要承担的风险明显大于同居关系,这一规则的立法价值导向必然会出现偏移;其次,如果债务人配偶不知举债事实,怎么可能去证明举债时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最后,夫妻约定财产制限于夫妻内部,债务人配偶亦无法来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显然,这一规则的确立,难以实现司法正义。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4条
  • 按实际情况,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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