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物业私自安装饮水机,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把电接在公共电线上,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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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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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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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