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年前在淘宝一商家店铺(4皇冠店)购买价值七十多元的商品,显示发货,一直未收到。因为是新年期间经常出现快递爆仓,因此并无在意,但直至交易结束仍未收到货物,而商家却在第一时间对买家进行交易评价。此时意识到可能是骗子,立马进行投诉申请退款。后淘宝提醒其保证金已扣光,因此无法立即赔偿,淘宝会处理。但又过了几天,网页提示申诉结束。致电淘宝,淘宝称消费者未在其交易未结束前进行退款,因此淘宝并不能够保证退款。本来商家应当留有保证金,淘宝也应当及时处理冻结其账户做出处理给予消费者说法,但其客服只是推卸责任,对此很气愤。我有再微博上搜索类似的事情,大有人在,但大家却不知如何维权。我认为此事淘宝应当负责,而更多消费者不应当再因为无处申诉而自己埋单后果。。。希望有人能够指点该如何维权,面对强大的机构小额财产损害该如何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8-12-27 17:2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发货后,你发现有下列情形而选择退款拒绝收货是可以的,同时你还可以依法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护。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涉及本款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首先应当看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是否在六个月内,如果在六个月内的,则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否则,经营者可以此为抗辩,不承担举证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针对购买商品后商家不退款这种情形,可以通过上述的规定进行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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