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辆卡车,因为没有年审,所以不能过家,但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原来的车主要负责吗?

2021-03-20 09:5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
    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所以,原车主只要有证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权利,就不用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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