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故意伤人至一级轻微伤,自身是轻伤二级,已投案自首,我想问一下惯犯数最多判多长时间?假如没钱赔付另一方的误工,护理费,残废费会如何?从人民法院拘捕到开庭审判必须多久?

2021-03-20 10:0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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