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的3月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6个月后起诉,在此期间,他不断骚扰骂人,到处找我,不上班,110也来了,没用,每天来老家闹,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提前上诉,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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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的骚扰属于治安处罚范围,除非造成严重后果,如被骚扰人有自杀或在公开场合骚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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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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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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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