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因侵犯我方土地,导致打架,对方起诉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等,但是打架是他们先动手并持铁锹,我才反击才躲过受伤,现双方鉴定均为轻微伤,他们起诉说反的,我现在是否也可起诉他们?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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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上才涉及刑事范围,轻微伤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对于受到轻微伤,可以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因此,通常情况下,存在轻微伤的,只能够申请民事诉讼来进行赔偿,不能够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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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架致人轻伤害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2、涉嫌的罪名是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对对方的伤情鉴定存有疑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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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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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