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两年半,可以给予离婚吗?感情已经不好了

离婚
2021-03-20 11: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2、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
  •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
  • 分居两年不一定可以离婚,需同时符合相关条件才能离婚。分居两年离婚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