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作上的赔偿问题,我在工厂是新员工,进厂时工厂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我在工厂工作不到几天,手受伤,工厂请了半个月假,这半个月以前工作的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11: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你好,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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