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孩子刚出生不到一岁就离开了,到现在已经十年了,现在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她该怎么计算呢?

离婚
2021-03-20 11:4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孩子,一般是判决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判决随父方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母亲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