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几天带着我朋友回家在路上的时候骑车带她碰到了铁栏杆他腿部受伤了当时两天还能走路好好的她去公司.上班给公司的人闹着玩然后店员打了她几下当时走路就困难了现在要求赔偿我有责任吗

2021-03-20 13:1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抄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袭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途中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的。
  •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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