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加班没有加班费,所以和公司商量补偿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回复的话,该怎么办呢?有时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15: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离职原因不最响加班费仲裁,但注意,这里要证明双方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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