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妈在医院住院的时候,被医院门口的铁块砸到了头,导致了,呃,脑水肿。这个可以向医院索赔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3-20 1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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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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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在医院门诊楼前并没有与医院形成一个保管的关系,医院没有保管的义务,医院不可能赔偿你。退一步讲即使有保管的关系,也是无偿的,对于无偿保管,只要保管人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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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