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企业只给我申请办理养老服务,工伤事故,医保。未办下岗,就不可以有失业金么

2021-03-20 17:4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即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国家、企(事)业和个人三方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摊而缴存的,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进行扣缴或统筹,因此,具有工资属性的养老保险金应当纳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可分为: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2)当事人已经退休,具备享受养老保险金基本条件但尚未领取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3)当事人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养老保险金。
    前两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第三种情形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3条处理,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过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及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副本及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表》;

    6、《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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