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我和我丈夫因为感情不合而离婚,但他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们分居已经半年了。我和他结婚没有孩子。我们经常吵架。他不让我和孩子交往,所以我决定不和他交往。我们没有财产分割。

离婚
2021-03-20 18:1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 你好,对方不同意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一般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及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