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停协议书,原告撤销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停协议书,原告撤销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21-03-20 18:5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被告同意,是可以的。。。。
  • 法院主持下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