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男方同意离婚 不给孩子钱让孩子改姓女方姓 以后不见孩子 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吗 是不是需要去做公证

2018-12-27 20:0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首先,子女姓氏自由,即依据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其次,孩子现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你作为她的监护人,可以携带户口薄等相关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孩子的姓名变更;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岁时,让他自己申请变更。
    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协议离婚后,如果孩子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父母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决定是否改名;如果孩子还小,而离婚的夫妻双方又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宜改变孩子的姓名。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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