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今年36岁已婚妇女,因为名字不好听,困扰了很多年,心理很烦,能改名字吗

2023-04-17 12:36: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这个你成年了有权决定自己的名字。
  • 可以改名字。咨询户籍部门。
  • 年满18周岁,可以改名字。
  • 改名以一次为限,一般是不能二次改名的。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 再婚 或 收养 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 管制 、 剥夺政治权利 、 缓刑 、 假释 、 暂予监外执行 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 劳动教养 和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 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 离婚 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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