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合经常发生矛盾,一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协商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能判定离婚,夫妻开始分居生活,半年后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二次起诉,法院判定离婚吗?如果不能判定离婚的话,多长时间能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判定?法院多次起诉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定离婚?

离婚
2021-03-21 01: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是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内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权。
    你们的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对方承担抚养费,其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承担。离婚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加,均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的权属作出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
    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一人一半承担。
  • 第三次起诉,法院审理案件时,经过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与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没有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和好的可能性。第三次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