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09.19?男50岁,已婚未离婚,女34岁未婚。他们住在一起,有一个13岁的女儿和一个9岁的儿子。现在女方想分手,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离婚
2021-03-21 05: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决了未婚同居的问题,下面就可以分情况解决离婚彩礼怎么分的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彩礼怎么分呢?  根据我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 您好。如果女儿已满18岁,就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了。
  • 可以,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没有扶养孩子一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