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孩生病了特别严重,然后我媳妇开着车去医院,路上另外一个开车的和我的车相撞,是对方的责任,我因为孩子的事情着急,看人没事就走了,后面交警给我打电话了,车是我的名字,但是是我媳妇开的车,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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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要及时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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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重伤的,应该及时报警,交警会现场勘测取证,然后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按照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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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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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