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客户的款项出现问题,公司追求业绩,让员工把款垫上.半年多仍然未能收回.因业绩问题,公司又要辞退员工,而且未在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通知员工.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要对员工做相关补偿,是否应该把员工的垫款退回?

2018-12-27 20:4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给不给补偿分三种情况。

    1.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 在员工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 违法辞退,不支付代通知金。这是正确的。其他问题,需要研究你的案卷后才能给你正确的意见。  辞退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其他相应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可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 职工被辞退,也就是解除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自己缴费,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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