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二人合伙注册公司,现在邀请我入股,但是公司法人代表有没有我的名字,我只是和法人签订了股权协议,请问股权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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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92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因此,我国的合伙企业已经被赋予了破产资格,可以在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债务之时,由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人民法院可以
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只能由其债权人提起,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自身无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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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自取得税务登记证次月起申报纳税,申报上一月度公司应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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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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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
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
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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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