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买房使用的商业贷款,现未还清,当时提取了公积金账户余额,请问我现在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么?首付有没有特殊限制,谢谢!

2018-12-27 20:5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在买房前,不能以买房的名义进行提取。
    1、购房后一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备案表(开发商处盖章)、身份证等资料,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提取额度不能高于公积金存款额度。若是选用公积金贷款,可在贷款半年后在公积金中心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进行提取,额度不能高于首付款,不高高于公积金存款额度。
    2、若是要在买房前提取公积金,可以选用离职后异地就职的形式,进行提取全部额度。需要离职证明等资料。
  •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支持,例如,,上海,广州,天津,成都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南京,武汉,深圳可以办理。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 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
    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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