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任职专职安全员要担负哪些法律法规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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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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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程度较轻的可能被吊销安全员证(行政责任),如果程度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说重大责任事故罪,要看具体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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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具体情节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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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