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任职专职安全员要担负哪些法律法规债任

其它
2021-03-21 07: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事故程度较轻的可能被吊销安全员证(行政责任),如果程度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说重大责任事故罪,要看具体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论。
  • 你好,要看具体情节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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